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洞井村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洞井瑶族乡。 该村的古民居位于洞井瑶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,紧临洞大公路,距离乡政府0.5公里,村落坐东朝西,依山面水。村民以唐姓为主,共有200多户,其中汉族135户、瑶族68户。洞井村瑶汉民族杂居且相处融洽,村中民居极具瑶族风格,现仍大都保持着原始风貌。洞井村古名洞月村、桂月村,当地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,距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。现保有明清古建筑老宅68座,每座古宅布局极为讲究,以中轴线对称分列,面阔三间,中为厅堂,两侧为室,厅堂前方的“天井”,采光通风亦有“四水归堂”的吉祥寓意。明清以来,洞井村十分重视教育,出过庠儒、举人、进士等共26名,其中武举人1名,正五品2名,六品2名。 村民居住的古民居风格更是独特,在装饰方面毫不马虎,大都采用砖、木、石雕工艺。外观设立高墙封闭,设立三条门楼供人进出,大门门额嵌有皇帝赐匾、姓氏牌匾和地方提名匾额。至今洞井村完整保存的牌匾有5块,此外,还保留了一块完整的清朝廉政禁令碑,此碑是桂林市地方禁令的唯一石碑,同时还留有清朝末年的名牌号,武举人的习武石蹬。 洞井村缔造了“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、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”这种瑶汉一家亲的良好氛围,在瑶族和汉族的生活磨合中形成的文化认可,都可以从其建筑风格、历史文化传统中看出。洞井村的传统文化活动丰富多彩,很多传统文化习俗在此都得到了较好的保留,有舞龙舞狮、扭秧歌等传统舞蹈,特别是宋宣和年间传下的“牌灯”舞,牌灯舞以骨牌演变而来,这种独特的舞蹈参加了桂林市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,也代表了灌阳县参加了恭城瑶族自治县二十周年大庆表演,同时还应邀参加了兰田瑶族乡第二届“六月六”尝新节文艺汇演。目前,洞井牌灯舞已成为瑶乡独特的文化名片,正在申报广西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。 2013年,洞井村被列入中国第一批传统古村落名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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